
欠繳牌照稅吃大虧
更新日期:2010/03/01 00:07 【記者吳雲英/台北報導】
車輛所有人欠繳使用牌照稅,如仍繼續行駛或停放公路、街道、
巷弄、廣場、騎樓、走廊或其他供公眾通行的地方被查獲,除應
繳清欠稅外,還要被處欠繳稅額1倍之罰鍰。
台北市稅捐處表示,該處近年積極清理欠稅,繳款書送達率幾達
百分百,已合法送達之繳款書,如逾繳納期間屆滿30日仍未繳納
者,將均依規定移送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,被移送執行後,欠稅
人之存款帳戶或不動產可能遭凍結、扣押或被查封拍賣等。該處
特別提醒車輛所有人,欠繳使用牌照稅仍續行公共道路的處罰相
當重,為免被罰,可利用該處所屬13個分處或派駐監理處服務據
點辦理補發稅單。